中国常州网讯 围绕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等与百姓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市政府近日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记者昨天获悉,自明年1月1日起,这些新政将正式实施。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将受罚
文件名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背景及意义:2007年底,全市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34.4万人,仅占城镇养老参保人数的40%;职工对单位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的投拆呈上升趋势,集体群访投拆时有发生。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方式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执法与监督,有利于职工群众维护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而且,市政府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正式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及住房保障考核内容。
主要内容:该办法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具有强制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保障基金。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和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工作人员(不包括退休、外籍及港、澳、台人员)。
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时明确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技防纳入老小区综合整治
文件名称:《常州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背景及意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是指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据统计,全市已建监控摄像机4万余只,报警设备2万余套,但由于缺乏统一标准,许多监控图像模糊成为“花架子”。《常州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将提高城市应急指挥响应和城市管理能力,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将把技防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主要内容:该办法规定了安装技防系统的区域和单位,包括重点保护单位、中心区内各主要路口、地下通道、娱乐场所、城市步行街、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等。
新建住宅小区要确保技防系统建设到位,对1998年1月1日以后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技防设施由市建设局牵头,市房管、公安、规划等部门配合,督促原开发单位进行自查,并尽可能恢复、完善和补建。对老住宅小区、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应补建技防设施,相关建设费用纳入老小区整治经费。对不能实施封闭管理的散居楼应安装单元电子防盗门。
各单位、居民住宅区自行建设的技防系统,应当按照安全等级进行管理,分级分权限接入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或者预留接口与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应急指挥互联互通。
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15日;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应当设置标识,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严禁泄露或违规使用、处理。
(编缉:夏小雨)